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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 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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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师学位[2005]5

关于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现将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20052月—20056月)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务必向有关导师和博士生传达:

一.报送拟答辩研究生基本信息

1)由研究生工作秘书指导博士生在院系所收集的博士生学籍表上核实姓名、籍贯和出生年月信息,以供证书制作时使用,在备注栏填入目前联系电话,以便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制作时联系核准信息。

2)研究生工作秘书于6月初到管理处领取本届和往届博士生统一规定拍摄的照片交学位办,供制作学位证和毕业证使用。

3)各院、系、所应督促研究生按期缴纳学费。凡在200541日前未交齐所有学费、住宿费等应交费用的研究生,各院、系、所一律不得接受其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其学位申请不予审定。

二.答辩材料审核与答辩时间

1)答辩时间: 2005610日(星期五)为本学期申请学位者的最后答辩日期。答辩前一个月由博士生直接向学位办提交四本学位论文及一份论文中英文摘要(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和中英文摘要格式见研究生院网站),一份科研成果表,并向所在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领取或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有关答辩申请表及论文评议书等答辩材料。研究生工作秘书必须于答辩前三个工作日将博士生的全部答辩材料送交学位办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举行答辩。

2)博士论文申请答辩审核材料:博士生申请答辩时,提交在学期间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目录或其他科研成果,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请导师审查并签字。没有发表学术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者,待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发表后再组织答辩。博士论文答辩审核材料包括: A)答辩申请表;(B)科研成果统计表;(C)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论文评分表;将评分表的信息录入评分库提交电子文件供计算总评分使用。(D)学位论文自评表;(E)学籍表;(F)培养计划;(G)博士成绩单和两门学位专业课考试成绩单及试卷原件。2001级以后的入学的博士生将成绩录入培养信息系统中,由系统打印并复印提交四份,往届博士生在学籍成绩表上填写三份,另按新的博士成绩单格式用Word打印一份,由培养处审查盖章;(H)中期考核表、开题报告。

经审查合格,校学位办公室在答辩申请表上盖章后,在网上下载或领取空白的答辩纪录表、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决票及学位审批表。

三.论文评阅与答辩的相关规定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进行匿名评审,至少聘请五至七位专家评阅,其中外单位博士生导师应占半数以上,评阅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匿名评审工作由各院系所匿名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指导教师应迴避评审过程。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专家组成,半数以上成员应是相关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其中至少包括两位校外专家及两位论文评阅人。

2)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也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3)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标准(税前):

● 专家评阅论文一份: 150

● 专家参加论文答辩一次: 100

● 秘书(寄送论文评阅、记录、整理、录入等):50

四.答辩材料的整理及存档工作要求

1)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生答辩专栏)请按规则编写论文,按要求在论文正文前附已签字的原创性声明和版权说明。

2)博士论文答辩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各单位将答辩及学位评审材料及时送交校学位办公室,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议时用。这些材料包括本通知第二条所列各种材料与表格(其中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纪录表、学位审批表、答辩申请表、科研成果统计表、论文评议书、论文评分表、评分汇总表、论文自评表、学籍表、成绩表一式三份用A4纸复印,培养计划原件一份,(凡加盖公章的,必须先复印后盖章,以确保是红章),三份材料按《学位审批材料》文件夹所示顺序排列。

校图书馆为建立电子图书馆,要求博士毕业生送交博士学位论文全文软盘,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校图书馆一层B101室《数字化部》方春艳老师联系,电话号码:58809922,电子信箱:thesis@lib.bnu.edu.cn.。请务必在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博士论文前提交博士论文全文电子版。

博士论文答辩材料审批后分送科技档案、人事档案、院系所各一份,存学校科技档案馆的材料(黄色封皮)全部为原件。答辩委员会的表决票放入科技档案,学位评定分会表决票原件由院系所存档备查(不需要复印)。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议:

2005614日(星期二)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项,2005617日(星期五)以前将表决结果及答辩材料(一式三份,必须复印后再加盖公章,切勿先盖章后复印)报送学位办,逾期者,将延期审定。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005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全体会议审定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

七.填报《授予学位登记表》:

各院、系、所应认真查阅研究生填报的“授予博士人员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是否准确、有无漏项并妥善保存,作为本学年学位报盘的书面资料。现研究生院正积极开发新的网上学位报盘系统,学生已有的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院系所只需录入部分信息。待系统使用时正式通知并提供详细说明。

请各院、系、所务必按上述时段安排工作。合作愉快!

联系电话:58806131

Email: xiaoyma@bnu.edu.cn

联系人: 马晓芸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05219